金陵镇行政处罚法信息公示(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10日)
发布日期:2021-12-10 17:05     撰稿人:李常兴     来源:金陵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金陵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2021年12月4日-2021年12月10日)
文号 执法依据 项目名称 行政处罚相对人 处罚事由 决定部门 处罚结果 公示日期
金府行罚字 〔2021〕14号 《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十条 玉作宝、吴健全私宅 玉作宝、吴健全 违法建设 金陵镇人民 政府 处罚时间:2021-12-8; 处罚款:96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