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二)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五、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金陵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金陵镇政府主管二级预算单位。我单位主要工作为:负责为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抗灾救灾、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等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相关服务。依法调解劳动人事争议,负责本区域内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的业务。
(二)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2年我单位继续做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持续配合“乡村振兴”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本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社保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 所属单位
本单位属金陵镇人民政府主管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仅有金陵镇社保中心本级一个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我单位在职在编人员4人,未超编,退休人员1人。
(二)人员构成
我单位设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1人,社保工作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总预算 94.94 万元,2021年收入总预算 163.63 万元,同比差减少 68.63万元,下降 41.98 %。其中:
1.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94.94 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63.63 万元,同比差减少 68.63万元,下降 41.98 % 。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万元,与上年持平。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
5. 事业收入 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支出总预算 94.94万元,同比减少68.63万元,下降41.98 %。其中:基本支出 9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00%,同比减少68.24万元,下降41.82%;项目支出 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100%。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91%,同比减少52.87万元,下降49.14%,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无绩效增量,在职人员减少1人,聘用人员工资,绩效转入政府发放。
(2)卫生健康(类)7.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0%,同比减少1.71万元,下降18.96%,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在职人员减少1人。
(3)农林水支出(类)27.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5%,同比减少12.7万元,下降31.94%,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村级社保专干无绩效,人数减少2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9%,同比减少1.42万元,下降25.4%,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在职人员减少1人。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85.62 万元;占总支出90.18%,同比减少64.62万元,下降43.26%,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无绩效增量,在职人员减少1人。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7.09 万元;占总支出7.47%,同比减少3.78万元,下降34.78%,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在职人员减少1人。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22 万元。占总支出2.34%,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23.97%,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在职人员减少1人。
(2)项目支出预算。
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0 %,同比减少 0.45万元,下降 1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 0 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 0 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 0万元。
(三)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 94.94 万元,2021年收入总预算 163.63 万元,同比差减少 68.63万元,下降 41.98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4.94万元,同比差减少 68.63万元,下降 41.98 %。其中:拨款 94.94万元,同比差减少 68.63万元,下降 41.98 %,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聘用人员工资转入政府发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0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无收入增加(减少)。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4.94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4.94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预算数为43.0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绩效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0.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及物业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项)预算数为7.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3.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经费支出。
(5)医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3.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6)医疗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4.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预算数为27.06万元,主要用于:村社保专干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 预算数为5.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公积金支出。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全口径),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0.5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5万元,比2021年预算2.3万元减少1.8万元,下降78.2%。其中:
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5万元,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0万元,2021年预算1.8万元,下降78.2%,主要原因2022年预算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资产占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有项目支出全为上级单位项目做总预算,项目执行在各镇时经费调拨入,本单位无项目预算。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城区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