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宁街道安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通普通住院病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5-11-28 14:05     撰稿人:     来源:医疗保障局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宁街道安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于2025年9月19日提交的《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宁街道安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申请开通普通住院病床的报告》已收悉。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南医保中心发〔2025〕5号)等相关规定,我中心于2025年11月12日组织小组对你中心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核查,你中心在科室设置、人员资质(医师、治疗师、护士配备)、设备配置、诊疗规范、住院病房环境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已具备开展普通住院病床医疗服务的条件和能力。我中心审核小组意见为通过。

经我中心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开通普通住院病床,核定床位数量为8张。

二、相关要求与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协议:你中心必须严格遵守与医保部门签订的服务协议,严格执行医保政策、收费标准及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

(二)规范诊疗行为: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严格掌握住院指征,杜绝“挂床住院”“分解住院”等违规行为,确保医疗服务和医保基金使用的安全、有效。

(三)信息系统对接:请于生效日期前,完成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确保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能够正常联网结算。

(四)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五)接受监督检查:自觉接受我中心及相关部门的不定期监督检查。如发现严重违规行为,我中心将依据服务协议及相关法规,暂停或取消其相关定点服务资格。

请你中心接到批复后,认真做好开通普通住院病床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规定向我中心报送相关信息。

特此批复。

                          南宁市西乡塘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