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申请林木采伐申请人:刘作永。现申请砍伐林木位于西乡塘城区32林班7-1、52-1小班;小地名:庚炉、金鸡岭;面积为18.55公顷(278.25亩);林地属南宁市西乡塘区心圩街道四联村夏雷山林组集体所有,林木属刘作永所有。经南宁市永丰林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设计(详见附件采伐设计图所标范围,编号:永丰伐第〔2025〕49号),蓄积量2061立方米,出材量1392立方米,树种马尾松。
上述林木采伐情况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即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2日结束。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心圩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据。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我办将依照程序办理林木采伐审批手续。
办公地址:高新三路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五期A座10楼心圩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10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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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圩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10日